品牌快递
 在闽台湾品牌首次入围“福建老字...
 8个品牌列入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
 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名单出炉...
 福建省文旅厅获颁“2024中国...
 《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
 福建首次授权使用“福农优品”品...
 2家闽企入选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
 福建省15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三批...
 全国第二位!截至2022年底福...
  2022福建企业100强榜单发布
 3家闽企入围2022年中国电子...
 19家闽企入围“2022中国企...
 11家闽企入围全国轻工业二百强
 福州晋安:“鹅鼻萝卜”获地理标...
政策法规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将于5...
 《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
 福建省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进入“驾...
 福建省出台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
 《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
品牌动态
 福建省直各部门部署开展深入贯彻...
 周祖翼主持召开福建省委人才工作...
 福建:以优良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
 福建省党政代表团赴安徽学习考察
 人民日报专访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
 2025年福建省对台工作会议在...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品牌监测
 福建多方协力共筑满意消费 擦亮...
 福建省消委会:遏制网络购物乱象...
 莫让虚假测评误导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提示 警惕“特...
 对“山寨”食品说不
 “一品一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导向违...
品牌快递 首页 > 品牌快递
连续3年财政奖励!福州出台措施促进国际品牌进驻

2019-04-09 11:27:04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4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经市政府同意,《福州市促进国际品牌进驻培育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制定出台,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正式印发。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措施》进行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起,我市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驻国际品牌,将给予连续3年的财政奖励。

  《措施》明确,我市争取每年新引进若干个在中国畅销的服饰、珠宝、腕表类国际品牌入驻。对新引进入驻的国际品牌,在我市年度纳税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时,即给予连续3年财政(每当年入库地方留成部分即每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其中,第一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7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50%的奖励。

  《措施》指出,新引进入驻福州的国际品牌,须是在2019年及以后首次进驻福州开设专卖店、专柜,且须引入的是该品牌主线产品,其经营主体与引进企业有3年以上入驻协议,在福州缴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对已进驻福州的国际品牌,我市将从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购物节和品牌折扣季活动审批报备优先、转限上规上企业奖励等方面进行品牌培育。

  据介绍,具体的奖励申报要求、兑现程序如下:每年3月1日开始组织申报奖励,申报主体应提交申报表、品牌证明、合作经营协议等相关材料。申报主体备齐材料后向所在辖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打印】 【Top】 【关闭
上一篇: 全球富豪榜公布 26人居住地在福建其中9位在福州
下一篇: 七家中国品牌入选全球快消品前百名
 

网站名称:福建省品牌政务网 主办单位: 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
联系电话: 0591-88500046 传真: 0591-88500046   本站首席法律顾问 张忠富律师
EMAIL: web@zgppxw.com 联系地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号楼